【科研】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项目指南有关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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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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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项目指南(登录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info47708.htm查询)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相关科研人员进行项目申报。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本年度重点资助的学科为:信息科学、生物科学、新材料科学、海洋与环境科学、医学科学。
2、该类项目的评审程序:申请人提交撰写完整的申请简表;双方资助机构进行初评;通知初评获得通过的双方申请人提交正式申请书;双方资助机构各自对正式申请书进行同行评议,并在此基础上组织联合评审,最终发布评审结果。

3、目前该项目正进行的环节为“提交申请简表”,其流程为: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sfc.gov.cn),进入后点击“项目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选择点击“国际合作预申请”卡片,在此界面下可看到“NSFC-RGC申请简表”,再点击其右侧的“填写申请”,即进入填写状态。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确认提交成功,然后再打印纸质简表,于2015年2月5日16:00前通过公用邮政寄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集中接收组(申请简表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申请者自行寄送),电话:010-62328591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邮政编码:100085。

4、申请人应正式受聘于内地依托单位,且聘任期应覆盖申请项目执行期;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是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的负责人。

5、本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3项的规定”限制。
6、由于项目相关受理期恰逢寒假,为了进一步做好项目组织工作,请拟申请该类项目的申请者于2015年1月25日前通过邮件告知校科技处。
7、校科技处联系人:邱启荣     电话:22865525     Email:qqrkyc@fzu.edu.cn
                                                                                   
校科技处
                                        2015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