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加强我省高校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加快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人选的通知》(闽教科〔2017〕19号)精神,现将我校自然科学类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新世纪优秀人才
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条件和申报要求依照《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意见》的规定执行。本单位将结合本校重点学科和创新平台建设发展需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按照有关评审程序择优推荐。
已获得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支持的教师,不再申报本计划。申报本计划的教师不宜再申报2017年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
(二)杰出青年科研人才
申请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条件和申报要求依照《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规定执行。本单位将结合本校科学研究、重点学科和创新平台建设发展需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按照有关评审程序择优推荐。
已获得省级及以上人才支持计划支持的教师,不再申报本计划。申报本计划的教师不宜再申报2017年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二、推荐名额
我院可分别推荐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和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各1名。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人需严格按照《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1)《福建省高等学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申请书》(附件3)所附“填写说明”的要求填写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附于《申请书》后,于左侧加软封面装订成册。
2、申请人将《申请书》提交所在学院(单位),学院(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由学院填写《2017年度“新世纪计划”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附件2)、《2017年度“杰青计划”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附件4)。
3、学院(单位)为申请人出具推荐意见,并由学院(单位)学术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推荐意见内容需包括三部分内容:是否同意申报;学院(单位)学术委员会对申请者业务水平、创新能力及研究工作设想的科学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等提出具体评审意见;学院(单位)对申请者资助经费及所需人力、物力条件保障等方面的具体意见。
4、未尽事宜详见闽教科﹝2017﹞19号文(附件5)。
四、申报材料与申报时间
申请人应于4月6日前将《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一式六份)和《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计划申请书》(一式六份)等纸质材料报送院办312,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ynfeng16@fzu.edu.cn。
附件:upload/file/2017330144948284.zip
院办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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